強制舉報虐兒條例草案三讀通過 孫玉菡:為兒童編織保護網

立法會昨日(11)三讀通過《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》,規定社工、教師、醫護等25類專業人士須舉報嚴重虐兒個案,最高罰則為監禁3個月及罰款5萬元。條例會在刊憲18個月後生效。勞工及褔利局局長孫玉菡相信,條例可為兒童編織保護網,當局已增兒童住宿照顧名額,兩所新設留宿幼兒中心會在條例生效前啟用,強調會用好18個月的準備期。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認為刑罰過輕,未起阻嚇作用,要求監禁刑期提高至1年,投了棄權票。

條例規定教師等專業人士知情必報嚴重虐兒個案,否則須負上刑責。圖為香港小學上課情況。(資料圖片)
條例規定教師等專業人士知情必報嚴重虐兒個案,否則須負上刑責。圖為香港小學上課情況。(資料圖片)
田北辰批評強制舉報虐兒罰則過輕 最高刑期應由3個月提高至1年。(資料圖片)
田北辰批評強制舉報虐兒罰則過輕 最高刑期應由3個月提高至1年。(資料圖片)

條例草案昨日在79票贊成、1票棄權下,三讀通過。唯一投棄權票的田北辰認為判罰過輕,建議將最高刑罰增至1年。他續指,「法例唔夠阻嚇力,對我而言係大打折扣,等同為做而做」,他相信,將來若再有「人神共憤」的虐兒個案發生,不舉報者或會獲得輕判,屆時會引起社會譁然。

代表社福界的狄志遠反駁稱,很難想像專業人員刻意不舉報虐兒個案;法例通過後,如專業人員違反強制舉報虐兒條例是刑事責任,留有案底,會被取消專業資格,一生事業會被摧毁,已產生巨大的阻嚇作用。

孫玉菡表示,條例獲得通過,標誌著社會邁出了重要一步,條例最高監禁3個月的罰則水平,與本地法律其他舉報嚴重罪行,如舉報販毒及恐怖活動等相同。他又預計明年將完成制訂《強制舉報者指南》,協助專業人士識別虐兒個案;當局未來亦會增加資源人手及增加兒童留宿宿位等。

他又指當局會在過渡期會為強制舉報者提供培訓,並已於社福界、教育界和醫療衞生界成立3個顧問團,顧問團將於2025年下半年起為強制舉報者辦指南簡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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